全面推行“社区公证员”制度重庆公证点燃基层治理创新“新引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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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重庆市司法局印发《关于推行“社区公证员”制度助力基层治理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社区公证员”制度,通过发挥公证在防范风险化解纠纷、服务保障改善民生、促进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职能优势和专业特长,构建“公证+社会治理”新领域、新模式,主动贴近、更好满足基层的公证法律服务需求,融入基层治理大格局。
积极推行“社区公证员”制度,主要是要重点聚焦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居民、企业三类对象,深入实施公证人员进社区、公证宣传进社区、公证服务进社区三项行动,全面履行公证服务、法律咨询、法治宣传、纠纷调解、公证援助五种职责,通过提升公证制度知晓度、公证服务可及性,切实满足基层的多元化法律服务需求,激发基层依法治理的活力,提高依法治理水平。
公证机构将与辖区内的乡镇街道、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沟通联系,通过召开座谈会、交流会、签署合作协议、建立社区服务站点等方式,稳妥推进“社区公证员”工作有序开展。同时,通过与司法所、“法律明白人”“村(居)法律顾问”、居(村)委会干部、网格员、调解员、乡贤等加强工作协同,融合社会治理、基层法律服务、法治宣传教育等资源和平台,了解基层自治组织、企业、居民等法律服务需求,贴近不同主体、不同时段、不同领域的法律服务需求,制定针对性强、切实管用的工作计划和服务方案,引导群众依法反映利益诉求,依法理性解决矛盾纠纷,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社区是居民生活的基本单元,是社会治理的基础抓手。探索推行“社区公证员”制度,是发挥公证预防和化解纠纷的制度优势,服务社会治理和基层治理的需要;是坚持公证公益属性,强化公证责任担当,走进基层、贴近群众、优化服务的需要;是拓宽公证服务领域,推动公证服务转型升级,推动公证事业创新发展的需要。重庆公证行业将有针对性地拿出更多高效硬核举措,切实把这项惠民政策、“民心”工程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努力打通公证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助力提升基层依法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责任编辑:张楚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