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3部门联合推广,数据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在线保护公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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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件来源:江苏省司法厅 发布时间:2023-04-11 15:36:29

日前,江苏省司法厅联合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推广数据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在线保护公证服务的通知》,积极推广在线公证办理,加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法律服务,全力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

通知指出,各地市场监管、知识产权、公证管理部门和各公证机构,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党中央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的决策部署,以服务保障江苏“科技自立自强走在前”为定位,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相统一,加强项目协同、部门联动、创新驱动,着力提升数据知识产权、商业秘密保护公证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为稳步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贡献法治力量。

通知明确,在全省推广部署应用数据知识产权、商业秘密保护平台,健全完善数据知识产权、商业秘密保护机制。积极引导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等创新领域和产业项目科学、合理、规范地进行数据知识产权、商业秘密在线保护,助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具体推进措施:

升级在线保护平台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指导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升级“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平台”,省司法厅会同省市场监管局、省公证协会升级推广使用“知识产权公证服务平台”,指导公证机构提供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创新成果的综合性保护、完整性保全、实用性保证和安全性保障等服务。

开展在线保护服务

各地知识产权局可以依托“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平台”,引导创新主体做好创新成果的集成保护及数据知识产权登记。

各公证机构可以依托升级的知识产权公证服务平台商业秘密保护功能模块,开通账号入驻使用;有条件的公证机构可以基于本地业务需求,配置保障平台稳定合规运营的硬件设施,开展知识产权存证公证服务。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在培育商业秘密保护示范点、维权联系点时加强对商业秘密保护公证服务平台的推广。支持各地开展“区块链+公证”知识产权存证等应用建设,优化案件存证、现场监督、保全证据等拓展服务。

建立健全协同联动机制

江苏省市场监管局组织指导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帮助企业制定商业秘密保护策略、保密制度、保密措施和员工保密管理规范,提升企业对商业秘密的风险防控能力。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积极开展数据知识产权审核标准研究,建立完善与存证公证相衔接的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规则。各地知识产权部门围绕当地数字经济重点核心产业探索数据知识产权分级分类保护制度,会同公证机构建立数据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标准规范体系,优化各环节数据知识产权存证公证方式。

各设区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公证机构加强数据知识产权、商业秘密保护在线公证与“产业链+法律服务”项目协同,围绕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广泛开展“法企同行”“公证顾问”等活动,推动公证机构与涉及知识产权的行政管理部门、律师事务所、中介机构签订协议,探索“市场监管+公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公证”“公证+律师”等法律服务模式。

通知要求,加强统筹推进,市场监管、知识产权、公证管理部门,各设区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公证机构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实施,保质保量在全省推广数据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在线保护等公证服务。

加强培训指导,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设区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公证协会,帮助公证机构、公证人员熟悉掌握平台使用方法,鼓励、组织辖区企业参加公证服务培训,努力确保企业能够正确、熟练地使用平台功能。

加强宣传引导,积极向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创新创业集聚区的企业推介平台,引导其注册使用,不断提高平台知晓度和使用率。

(责任编辑:王晓鸥)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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