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公证服务提档升级“六项措施”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格尔木市公证处深化公证领域“放管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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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件来源:青海省公证协会 发布时间:2023-03-02 11:22:43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助力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格尔木市公证处秉承“便民、优质、高效”的工作原则,以为群众、企业用心解决好“急难愁盼”问题为目的,不断改进服务措施,优化服务模式,推出六项便民服务措施,全面提升为民服务质效。

 ——落实“一次办”,减证便民提高度。持续深化“一窗受理、集成服务、一次办结”服务模式,在公证事项原有65项“最多跑一次”的基础上,将不涉及重大财产处分的委托书、声明书等公证事项纳入“最多跑一次”范围。通过梳理证明材料清单,让70%以上公证业务“提速”,确保群众13个工作日取证。同时,建立首问负责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减少当事人“来回跑”的问题。

 ——落实“我来办”,为民服务有态度。申请人应当提供的证明材料,公证机构能够通过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方式获取的,当事人可以不提交;对于特殊当事人无法提供的证明材料,公证处通过到相关部门核实可以取得的,派员到相关部门核实、调取证据。截至目前,通过线上查询、线下调取等方式共代为调取证据200余件。

 ——落实“容缺办”,优化流程多角度。针对当事人急于办理公证但材料准备不齐全的,全面推行“容缺受理”机制。对于法律关系简单、事实清楚、无争议的公证事项,在关键材料齐全,部分次要的辅助性材料暂时缺失的情况下,先予受理申请,缺失材料事后补齐。2022年以来,已提供“容缺办”服务40余件。

 ——落实“免费办”,畅通渠道拓广度。按照法律援助法的有关规定,对生活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公证法律援助服务,免收公证费。同时,对于可以协商收费的事项,免收当事人办理公证的代书费、免费为因年老、残疾、疾病及行动不便的当事人上门办理公证、为继承类公证事项外出核实或接受异地公证处委托核实情况,免收服务费。近年来,共受理公证法律援助案件30余件。

 ——落实“网上办”,提升质效加速度。推进“互联网+公证”服务,应用公证综合业务系统完成公证书从受理、缴费、办证、审批、制证、发证、归档的全过程,实现了公证业务办理的电子化、标准化、规范化。同时该系统可自动生成公证申请表、告知书等完整的电子档案材料,通过公证书编号或当事人提供的身份信息可以快速查询到公证档案,进一步提升了公证服务效能。

 ——落实“上门办”,排忧解难显温度。为特殊群体当事人开通 “绿色通道”,实行“特事特办、急事急办”服务。对老、弱、病、残、孕以及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到公证处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公证人员提前与当事人联系并告知所需材料,主动提供上门公证服务。截至目前,已为50余位当事人提供了“上门办”服务。

通过便民措施的推行,为民服务的成效已初现,深受广大群众普遍欢迎。下一步,格尔木市公证处将在提升执业能力上持续用力,以优化服务模式、改进服务手段为抓手,将利企便民做深做实,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公证法律服务的新需求和新期待。

(责任编辑:王晓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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