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夏印发“最多跑一次”公证服务事项(事务)清单,将法律关系简单、事实清楚、无争议的“最多跑一次”公证服务范围从原来的70项扩大至180项,只要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提供的材料齐全、真实,即可实现办理公证“最多跑一次”,切实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
本次公布的事项清单充分考虑了公证业务办理实际及新时代公证当事人的办证需求,将处理一般性事务遗嘱、变更抚养权协议等与民生息息相关的事项,著作权、商标权等涉及知识产权保护领域事项,招标投标、法人经历等涉企事项,纳税状况、工作证明等涉外事项以及咨询类事务共110个公证事项(事务)纳入新增范围。
近年来,自治区司法厅多措并举深化公证“放管服”改革,着力解决群众办理公证“取证难”“手续繁”“往返跑”等问题,全面实施一次性告知、首问责任、高频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单、告知承诺等制度,提供预约、上门、代办等延伸服务,推行“立等可取”“网上办、掌上办”服务模式,最大程度让当事人办理公证“多走网路、少走马路”,切实实现了办理公证“最多跑一次”。下一步,自治区司法厅将持续深化公证体制机制改革,强化公证公益属性,优化服务能力水平,不断提升公证法律服务均等化、可及化、便捷化水平,努力为建设高质量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贡献新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