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关于任命韩润冰等41人为公证员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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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关于任命韩润冰等41人为公证员的决定
司发通〔2024〕85号
吉林、黑龙江、安徽、广东、广西、贵州等省(区)司法厅:
你们关于报请任命韩润冰等41人为公证员的请示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和《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02号)的有关规定,决定任命以下41人为公证员:
吉林省
韩润冰 袁长鹤 常 数 刘东东 白亚非 李小玉
亓光远 刘丰恺 刘 爽 赵保佳 司学良
黑龙江省
薛 超 张晓哲 段 玮 杨瑞雪 张丰佳 李竹君
毛晓华 张 莹 李明泽 陆川平 褚水平 姜 畔
贾 楠 蔺相楠 黄照平 盛磊磊 贾立娜
安徽省
王 腾 卢 艳 张 悦 张梦怡 李 涵 杨 磊
广东省
池依纯 彭小丹 卢丽珍
广西壮族自治区
陈 钰
贵州省
张 军 刘孟发 敖 漫
司法部
2024年11月13日
(责任编辑:王晓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