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不动产登记+公证”联办便民服务举措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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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件来源:黑龙江省司法厅 发布时间:2023-07-27 11:23:17

不动产登记关乎国计民生,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小小一本证,牵动万家心”。黑龙江省司法厅深入践行法治为民宗旨,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以深化能力作风建设“工作落实年”活动为契机,联合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出台《关于开展“不动产登记+公证”业务协同办理工作的通知》,推进“不动产登记+公证”业务联办,构建部门间信息共享,实现“多地、多门、多次”向“一地、一门、一次”转变,让1+1>2部门协同效应惠及更多龙江百姓。“没想到,只进一家门,办成了两家事。不用东奔西跑,在公证处一个窗口拿到了《不动产权证书》。”6月26日,陪同母亲来到黑龙江省讷河市公证处办理完继承公证同时拿到“房本”的王先生,对公证处“一站式”延伸服务连连称赞。

讷河市公证处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合作,联合推出“不动产登记+公证”业务联办模式,在公证处办事大厅设立了不动产登记公证便民服务点。“以往,当事人需要先到公证处领取公证书,再凭公证书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不动产权登记,两边申请两边跑。”讷河市公证处负责同志介绍,现在“不动产登记窗口”就设置在公证处,公证处出具公证书后代为提交申请信息,经不动产登记驻点人员核查相关信息,不到30分钟便制证核发“房本”。前不久,马女士拿着黑龙江省鸡西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为其出具的《不动产登记公证事项联系单》来到鸡西公证处,免缴费办理了继承公证并在公证处领取《不动产权证书》,成为鸡西市首位“不动产登记+公证”一站式办结服务的受益者。鸡西市推出了政府购买不动产继承公证服务这一便民政策,鸡西市辖六区的居民住宅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无需自己缴费,费用由鸡西市政府“买单”。该项政策的实施,既充分发挥了公证机构专业优势,又有效衔接公证法律服务与继承登记,为群众提供强有力法律保障的同时最大限度减轻了群众负担。

在黑河,“不动产登记+公证”业务协同办理工作也全面推开。6月16日,市民宁女士联系到黑龙江省黑河公证处,询问房屋继承公证手续办理情况,公证员向宁女士介绍了“不动产登记+公证”一窗联办服务。当事人办理继承公证时可以同步申请“委托代办房产证”便捷服务,公证人员根据当事人授权代为前往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房屋产权过户事宜,同步领取继承公证书和变更后的房产证。据了解,目前黑龙江省“不动产登记+公证”业务协同办理除不动产登记部门在公证处设立便民服务点和当事人“委托代办房产证”两种服务方式外,齐齐哈尔市鹤城公证处、富拉尔基公证处、甘南县公证处、龙江县公证处、泰来县公证处、克山县公证处,佳木斯市佳木斯公证处及鸡西市鸡西公证处等8家公证机构,与所属市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实现数据信息共享,通过“一窗受理”平台上传提交审核材料,经不动产登记机构审核后由公证人员直接制发《不动产权证书》。相比传统不动产继承业务,“不动产登记+公证”业务协同办理模式避免群众在公证机构和不动产部门多头跑路问题,同时减轻了群众经济负担,也有效地降低了登记风险。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大庆、鸡西、双鸭山、伊春、绥化、黑河等10个市(地)24家公证机构通过协同便捷服务共计办理“不动产登记+公证”业务1730件。“不动产登记+公证”业务联办是省司法厅积极为群众办实事的一项重要举措,极大地减少了群众办事流程、办事时间和办事成本,提升了群众在公证法律服务中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责任编辑:王晓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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