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关于免去路明英等76人公证员职务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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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关于免去路明英等76人公证员职务的决定
司发通〔2024〕96号
北京、河北、吉林、上海、福建、湖南、海南、四川、云南等省(市)司法厅(局):
你们关于报请免去路明英等76人公证员职务的请示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和《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02号)的规定,决定免去以下76人公证员职务:
北京市
路明英 范思琦
河北省
董 鸣 陈建军 张成山 朱光军 张维东 刘立明
陈兰堂 张银海 安焕平 郑淑军 郭雨东 高海蓓
佟九阳 杜晓倩 刘迎春 佟秀莲 周占银 王 珍
刘会娟 李婧一 张伟强 丁 颖 王亚丽 于 溧
宋雅楠 霍伟娜 宋菲菲 王印彪 王伟伟 张 静
闫白雪 宋 青 李闪闪 谷力静 吕晓敏 刘国林
焦锡锋
吉林省
卢仁忠 张春吉 全 虎
上海市
孙 明
福建省
庄安东
湖南省
朱铁明 张玉华 杨学军 赵永昌 邓连元 肖 巨
海南省
吴清武 车承军 谷乐乐 徐丽萍 陈淼滟 李采逸
符永新 陈泽学
四川省
贾洪春 廖建华 潘 艳 佘宇晗 杨富全 曾国强
张晓惠
云南省
那 葳 李朝亮 叶子清 陶忠镇 刘汉燕 白玲华
夏必学 尹 标 屈超凤 银 林 邵田芳
司 法 部
2024年12月16日
(责任编辑:王晓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