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宣传周 辽宁公证普法“宪”在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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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是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公证是一项预防性司法证明制度和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是我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12月1日开始,辽宁省司法厅、辽宁省公证协会组织全省81家公证机构开展了“宪法宣传周”活动。各公证机构从实际出发,开展了时效性强,接受度高,形式多样的“送公证”普法宣传活动。
今年国家宪法宣传周的主题是“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全省各公证行业围绕这一主题,结合实际,开展了“宪法伴我行 公证在身边”主题活动。各公证机构在切实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将重点放在了群众急需的公证服务上,形式多样地开展公证进农村、公证进社区、公证进校园、公证进海岛、公证进网络等主题活动,将普法宣传和优质公证服务送到群众身边。
近年来,辽宁省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大力发展现代化大农业。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公证处执业区域内,群众对土地流转方面的公证需求较为集中。公证人员深入田间地头,针对农民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大力宣传农村农业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涉农公证事项办理等法律常识,为农民在土地经营领域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为全面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和基层依法治理提供有力支撑。
辽宁省丹东市社区居民的法律诉求同样引人关注。丹东市辽东公证处针对老年人权益、监护制度、遗产管理、居住权等问题走进社区,以社区居民们普遍关心的问题作为切入点,现场解答居民在出国、遗嘱、继承、婚姻家庭、民间借贷等方面的法律问题,帮助群众提高运用公证知识实现预防纠纷、依法维权方面的能力水平。
“宪法宣传周”期间,辽宁诚信公证处的公证人员来到沈阳师范大学,重点突出宣传宪法关于公民受教育权利和义务的规定,通过举办讲座、展览、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解答委托公证、学历公证、出生公证、无犯罪记录公证等与广大师生生活密切相关的公证问题,帮助广大学生进一步了解宪法、掌握宪法,增强宪法观念,树立宪法权威及公证法相关知识普及。
辽宁省大连市长海县位于辽东半岛东部的海面上,是一个海岛边境县。过去,岛上群众只能乘船到市内办理公证业务,往返交通十分不便。从2020年开始,大连市大连公证处通过采取本地收集、集中办理的方式,每年不计成定期派员登岛,开展普法宣传和业务办理。4年间,共计为岛上群众办理公证300余件,真正做到打通“最后一公里”,把公证服务普法宣传彻底送至海岛群众家门口,最大程度满足海岛居民的办证需求。
辽宁省公证处急群众所需,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依托活体检测、人脸识别、电子签名、视频连线、视频录制等技术,通过公证云、微信公众号、微信城市服务等远程受理通道,受理线上公证申请,有效地节约了当事人的时间成本和金钱成本。截至目前已经办理各类远程视频公证业务2400余件。
此次“宪法宣传周”活动,全省81家公证机构同频共振,深入海岛、乡村、社区、校园,编织起一张覆盖广泛的普法宣传网。活动共发放《辽宁省“公证为民”服务指南》折页90000余张,宣传海报300余张,易拉宝300余套,宣传条幅近400条,宣传气氛浓厚,场面热烈,群众踊跃参与,活动效果良好,达到了预期目的。
类别丰富的公证服务关系办事群众的切身利益。多年来,全省各公证机构持续开展“公证减证便民提速”活动,不断完善“涉外公证+领事认证”联办服务,打造“一站式”便民利企服务模式,以“部门跑”“材料跑”“数据跑”代替“群众跑”,让群众切切实实享受到更优质、更便捷、更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
(责任编辑:王晓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