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黔西南州国瑞公证处“高效服务+减免费用”为生命接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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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贵州省黔西南州国瑞公证处接待了一位特殊申请人蒲女士(化名),她因患尿毒症急需进行肾移植手术挽救生命。经医院配型检测,蒲女士与母亲张女士配型成功,母亲自愿捐献肾脏。根据医疗机构规定,活体器官捐献必须办理自愿捐献声明书与亲属同意捐献声明书公证,以确保捐献行为的自愿性、无偿性和合法性。面对这一紧急情况,蒲女士一家焦急万分,希望尽快完成公证手续办理,早日进行手术。同时,蒲女士外公已去世多年,外婆在农村居住且年岁已高,加上路途遥远,无法到省城医疗机构签署相关材料,希望公证人员上门办理知情同意声明及委托公证服务。
了解具体情况后,公证处考虑到患者的身体状况及移植手术的紧迫性,立即启动应急服务机制,开通绿色通道,指派专人对接办理。公证员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公证程序规则》和《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的相关规定,向申请人详细说明人体器官捐献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明确告知声明书的法律意义及后果,确保申请人在充分知晓、完全自愿的前提下作出决定。办理过程中,公证员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对申请人的身份信息、民事行为能力及意思表示的真实性进行认真审查,并现场制作询问笔录,在确认所有条件均符合规定后,公证员立即为其出具了公证书。
公证人员又于次日来到蒲女士外婆家中,对其外婆及父亲蒲某的身份信息、民事行为能力及意思表示的真实性进行认真审查,为他们出具了公证书。同时,考虑到蒲女士患病长期治疗,患者手术及后续治疗花费较大,黔西南州国瑞公证处依据有关规定免收其全部公证费用,切实减轻患者家庭经济负担。
疾病无情,公证有爱。人体器官捐献是延续生命、传递爱心的崇高行为,而公证服务为这份爱心提供了法律保障。通过法定程序确认捐献行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确保捐献人的真实意愿得到充分尊重和实现,有效避免后续可能出现的矛盾纠纷。黔西南州国瑞公证处此次高效办理器官捐献涉及的相关公证,结合实际免收公证费用,充分展现了公证工作在服务民生、保障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不仅有效缓解了当事人的燃眉之急,更体现了公证为民的民生温度,让群众在急难愁盼之时,真切感受到法治的关怀与温暖。
| (责任编辑:王晓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