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关于任命张元利等30人为公证员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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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关于任命张元利等30人为公证员的决定
司发通〔2023〕43号
北京、天津、福建、广东、广西、海南、新疆等省(区、市)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
你们关于报请任命张元利等人为公证员的请示文件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和《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任命以下30人为公证员:
北京市
张元利 高尚文 魏金圆 杨 玥 王明玉
天津市
张 楠 于凯丽
福建省
陈小婷 魏秀芳 蔡晶晶 郑瑞婷 林金津
广东省
陈煜辉 陈 龙 陆桂欣 谢 珺 董文静
林中健 吴 超 黎颖欣 陈楚湘
广西壮族自治区
郭秋萍 梁 斌 黄乙益
海南省
谭玉翠 陈俊霖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王罗娟 阿尔孜古丽艾尔肯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唐 华 胡新安
司法部
2023年7月26日
(责任编辑:王晓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