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证处积极参与 “知识产权证券化”机制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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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件来源:江苏省公证协会 发布时间:2022-11-16 10:31:33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对国家级南京江北新区“法治先行”及江苏自贸区南京片区“先行先试”总要求,积极探索国务院《关于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贸易投资便利化改革创新若干措施》《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和“十四五”规划实施年度推进计划》对知识产权证券化的试点意见,有效落实司法部《关于优化公证服务更好利企便民的意见》对优化营商环境的规定,江苏省南京市南京公证处与南京江北新区扬子科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共同召开“公证参与知识产权证券化机制探索研讨会”。

研讨会聚焦“公证为知识产权证券化提供法治增信”主题,重点就公证参与解决科技型企业“轻资产、抵押物不足”的融资难问题、配合扬子租赁等金融机构创新服务模式发挥职能优势、助力金融领域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事项进行了深入研讨并将建立长期合作机制。双方对公证将在以下四方面发挥法治增信效能,达成一致:

一是提供证据存证机制。提供数字化的公证证据服务,各方通过使用公证证据存证服务,可以实时对证券化过程中的关键或重要环境证据进行同步证据存证。

二是提供尽职调查服务。对拟证券化知识产权生成过程、权属瑕疵和权利负担、许可使用以及企业涉诉等直接影响知识产权经济品质的因素进行法律尽职调查。

三是办理证券化公证。对诸如企业“真实出售”知识产权经济权益及权利瑕疵担保声明、一致行动人承诺、证券化出售及担保性回购、增信措施等办理诸如声明、授权、赋强等公证。

四是提供纠纷调解服务。对证券化纠纷,通过公证“非诉讼”手段并配合诸如调解协议签署见证、协议提存履行、协议履行监督、赋强公证证书出具机制等来支持守约方快速维权。

(责任编辑:王晓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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