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明信公证处顺利办理云南首例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监管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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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件来源:昆明市明信公证处微信公众号 发布时间:2022-06-09 14:54:57

近日,云南省昆明市明信公证处顺利办理了一起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监管法律事务,这是明信公证处与五华区人民检察院在联合试行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监管制度以来承办的第一起实务案件,在云南省亦属首例。

案件详情

今年3月,犯罪嫌疑人徐某与他人发生纠纷并动手,致对方鼻部骨折,手部、面部不同程度受伤,经鉴定为轻伤二级,公安机关提请五华区人民检察院对徐某审查批准逮捕。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徐某认真配合调查,如实供述事情经过,自愿认罪认罚,并明确表示愿意积极赔偿,但被害人表示不服,双方未能达成和解,事情一度陷入僵局。

在综合考量被害人实际损失及各自过错,并充分了解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愿后,经过全面、慎重分析,承办检察官认为徐某犯罪情节轻微,无前科,社会危害性较小,且自愿认罪认罚,符合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监管制度适用条件,经层报院领导审批同意,正式启动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监管程序。承办检察官及时告知犯罪嫌疑人在其自愿的前提下,可以向检察院申请预先提交一定数额的资金作为对被害人进行赔偿的保证金,并由公证处提供资金监管服务。

6月2日,经五华区人民检察院批准,徐某正式申请由明信公证处对其自愿提交的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进行资金监管,公证员仔细了解案件经过并确认当事人真实意愿后,依法审查相关材料,严格按照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监管制度的规定受理了申请,并快速出具了《资金监管证书》。据悉,6月6日,检察机关已依法对徐某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资金监管

巧用赔偿保证金制度,破解“以捕促赔”难题

五华区人民检察院与明信公证处积极协作,在云南省率先探索适用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监管制度,是保障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的创新方式。徐某案的成功办结,标志着双方在制度落地方面迈出了坚实的一大步,是全面贯彻“少捕慎诉慎押”、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生动实践,体现了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在未来工作中,双方将进一步细化落实《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监管工作办法(试行)》,因地制宜,全面、严谨、有针对性地强化制度落地,使其成为轻微刑事案件办理中的一项常态化机制,真正做到依法办案与化解矛盾并重,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动态回顾

2022年5月23日,昆明市明信公证处与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检察院正式签署《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监管合作协议》,并联合制定了云南省首个《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监管工作办法(试行)》,这一制度的确立,拉开了双方探索“公证+检察”纠纷化解新模式的序幕。这是合作双方在刑事赔偿保证金监管方面的创新探索,有利于保障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化解社会矛盾。

什么是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监管制度?

刑事赔偿保证金监管制度是针对检察机关在办理轻微刑事案件时,对于犯罪嫌疑人有赔偿意愿且有赔偿能力,但因被害人或其近亲属的诉求没有得到满足,或因双方矛盾激化等原因而致未能达成和解协议,犯罪嫌疑人认罪、悔罪,主动表明赔偿意愿的,可以启动轻伤害案件赔偿保证金监管程序,犯罪嫌疑人缴存一定数额的赔偿保证金至公证处监管后,检察机关可以对其采取非羁押强制措施或者予以从轻处罚。

确立该项制度有何社会意义?

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监管制度的建立,符合当前刑事案件总体形势,是检察机关与公证机构共同推进法治文明建设的一次有益探索,是双方协作配合化解社会矛盾的一块“试验田”,一方面有效保障被害人的权利,另一方面也让犯罪嫌疑人感受到司法温度,得到从轻处罚的机会,有利于其改过自新和重新融入社会,因而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责任编辑:张楚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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