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社部和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表彰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 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决定》,山东省东阿县公证处主任刘桂民被评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劳动模范”。
刘桂民,1973年出生,现任山东省东阿县公证处主任,是聊城公证行业的杰出代表,先后荣获“山东省司法行政系统2017年度人物提名(公证员)”“山东省优秀公证员”“全省公证系统岗位技能竞赛优胜个人”“聊城市优秀共产党员”、东阿县“十大杰出青年”等称号,并被山东省司法厅记个人“二等功”,当选东阿县第十八届人大代表、聊城市第十四次党代会党代表。
刘桂民从业26年以来始终深耕公证一线,她勇当改革先锋,紧跟改革步伐,积极探索“公证+党建”模式,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和诉源治理,努力满足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全业务、全时空”的公证服务需求;她践行公证使命,多次全程参与城中村拆迁改造、新农村建设、公租房回迁楼分配等涉及民生领域的重大工作任务,2016年以来带领公证团队解答法律咨询1504次,化解矛盾纠纷137起,举办培训100余次;她牢记为民初心,率先推行五项利企便民举措、推行“互联网+公证”服务、开展公益法律服务活动,疫情期间,带头成立小微企业公证法律服务团,为受疫情影响停产停工、无法按期履行合同导致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提供公证法律服务,做好证据保全、借款合同、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债权文书等公证服务。在她的带领下东阿县公证处先后荣获“山东省文明公证处”“平安山东建设先进集体”“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