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疆消保委与乌鲁木齐市诚信公证处签订《框架协议》 消费公益诉讼赔偿金管理迈上新台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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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新疆乌鲁木齐市诚信公证处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自治区消保委”)正式签署《消费民事公益诉讼赔偿金公证提存管理合作框架协议》。此次签约标志着自治区消费公益诉讼赔偿金公证提存工作全面启动,为全区消费者权益保障再添一道坚实防线。
签约仪式上,自治区消保委详细介绍了《公益诉讼赔偿金账户管理框架协议》的起草背景、核心内容及合作亮点。消费公益诉讼赔偿金公证提存工作是全区试点和首创,旨在借助公证处的专业公证提存法律服务,确保每一笔公益诉讼赔偿金合法、合规、透明、公正地用于消费者权益保护。通过“点”带“线”、“线”带“面”的方式,可让赔偿金发放全过程更有力、透明且具公信力。必须坚守资金安全底线,优化理赔服务流程,打造可复制经验,为提升消费维权效能、构建法治化消费环境作出更大贡献。
公证处将充分发挥中立、规范、透明的工作属性,与消费维权的公益、公平、公开诉求深度结合,确保提存资金“严格管理、高效运用”。在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指导下,公证处与自治区消保委将紧密合作,为优化消费环境、增强消费信心、推进法治社会建设,贡献公证领域的智慧与力量。
此次签约仪式的举行,标志着全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未来,乌鲁木齐市诚信公证处在开展消费公益诉讼赔偿金公证提存业务过程中,将持续完善管理机制和运行机制,为营造安心放心的消费环境提供坚实有力的保障。
| (责任编辑:王晓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