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公布新修订的《法律援助投诉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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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件来源:司法部官网 发布时间:2025-06-10 11:30:02

  日前,司法部公布新修订的《法律援助投诉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5年6月15日起施行。

  为落实法律援助法要求,完善法律援助投诉处理制度,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司法部对2013年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法律援助投诉处理办法》进行全面修订,并以部门规章形式公布实施。

  《办法》共五章32条,重点修订了以下内容:一是方便群众投诉。《办法》畅通投诉渠道,要求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向社会公示法律援助投诉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指定专人接待,并为老年人、残疾人投诉提供无障碍服务,方便群众通过书面、口头或者其他适当程序投诉。投诉人提供的信息不齐全的,投诉处理机关应当一次性告知投诉人需要补充提供的信息及期限。二是减轻基层负担。《办法》完善法律援助投诉受理、调查、处理和反馈流程,规定在调查核实情况时,投诉处理机关可以委托下级司法行政机关、法律援助人员所在行业协会等单位配合调查,以确保了解到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同时,为提高投诉处理效率,对同一投诉事项,投诉人多次提出投诉的,《办法》明确投诉处理机关可以合并办理。三是强化指导监督。《办法》扩大投诉范围,规定法律援助的申请人、受援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发现法律援助机构或者人员存在收取财物、未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援助服务或者未依法通报法律援助事项办理情况等七种情形的,均可以进行投诉。将工会、共青团、妇联和残联四类群团组织纳入投诉范围,对其在组织实施法律援助工作和提供法律援助服务过程中产生的投诉,由同级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处理。实行法律援助投诉处理全流程监管,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者其他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有关负责同志表示,《办法》的修订,是司法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群众监督,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举措。下一步,将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以务实担当的过硬作风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提高法律援助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责任编辑:王晓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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