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清镇市公证处自接管清镇市民商事案件调解中心以来,积极践行“枫桥经验”,以“化解”为职、以“担当”为责,将“枫桥经验”融入到调解工作中,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减轻当事人诉累,缓解审判压力,切实筑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2024年3月19日,公证调解工作室完成一起由法院指派的多人案件调解工作。贵州某某公司与唐某签订经营承包合同,合同于2023年6月到期,在唐某承包经营期间,由于大量的应收款未收回,导致其无力支付工人工资,拖欠86名农民工工资达40余万元。农民工没有得到工资,便都聚集到贵州某某公司去讨要,形成群体性事件。公证调解工作室了解到该批案件之前已通过劳动部门多次协调未果,由于正逢春节前夕,考虑到该批案件涉及人数较多,且关系到广大农民工切身利益,为了及时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公证调解人员经过多方走访调查及了解,并通过不懈努力,2024年3月19日,公证调解工作室终于完成该批案件全部调解工作,相关法律文书也已送达当事人。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点一滴见初心!清镇市公证处将一如既往认真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继续探索打造‘公证+调解”新机制,发挥公证制度预防纠纷、息讼止争的职能作用,为诉源治理工作提质增效,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