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部署开展“公证规范优质”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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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省司法厅制定出台《关于深入开展“公证规范优质”行动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贯彻落实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规范提升三年行动的有关要求,着力在“好”字上下功夫,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满意度。
《若干措施》指出,要优化服务方式,进一步巩固“减证便民提速”成果。要加强公证行业党建与业务融合,建立健全党组织与公证机构决策管理层重大问题会商、重要情况通报、重要会议列席制度,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要进一步推动公证“减证”“提速”,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确保232项常见公证事项在五个工作日内办结,将204项公证事项(事务)纳入“一次办好”服务范围。要切实加强公证服务保障,公证机构可按要求建立临时性协同办证机制,确保满足群众需求。要扎实做好重点群体服务,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减免公证费用。
《若干措施》强调,要拓展业务领域,进一步提升公证服务供给能力。要加强公证业务创新,进一步深化公证在服务金融、民营企业、保障“三农”、知识产权保护、参与“带押过户”“带封过户”等领域的实践。要深入开展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和行政执法事务试点工作,积极为检察机关、公安部门提供辅助性公证法律服务。要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支持公证机构入驻综治中心、推进公证服务进村(社区)等。要优化涉外公证服务,鼓励各级公证协会、各公证机构加强涉外公证业务研究,充分发挥公证职能,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
《若干措施》要求,要加强执业监管,进一步提升公证行业规范化水平。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认真组织开展年度考核,严格投诉处理程序,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切实加强执业监管。要从严查处违法违规收费行为,依法依规从严查处不按标准收费、扩大收费范围、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变相乱收费等行为。要依法调查核实公证机构、公证员存在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公证赔偿制度,定期通报、曝光公证执业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若干措施》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能力作风提升年”部署要求,进一步强化公证队伍能力作风。要加强能力建设,修订完善公证案卷质量评查标准,组织全省公证质量大检查,开展全省青年公证员执业技能大赛和“公证理论研讨成果集中评比展示”活动。要加强作风建设,进一步规范公证机构窗口服务,倡导推行“不打烊”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公证机构推行预约全时服务,开展公证行业执业警示教育,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责任编辑:王晓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