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关于免去昝玉东等35人公证员职务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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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关于免去昝玉东等35人公证员职务的决定
司发通〔2024〕43号
北京、山东、河南、湖北、陕西、新疆等省(区、市)司法厅(局):
你们关于报请免去昝玉东等35人公证员职务的请示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和《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02号)的规定,决定免去以下35人公证员职务:
北京市
昝玉东
山东省
唐晓妹 韩景云 陈 栋 王 燕 于文波 尤元哲
河南省
刘贵生 蒋资英 陈红伟 段巧红 关 玲 杨 明
赵爱兵 王红艳 杨治清
湖北省
钟 瑞 陈春林 苗 航 周俐阳 刘 涛 杨 艳
黄若诗 来晓霞 徐 斌 陈丽博 谭 季 王建林
韩秋月 谭 维 蔡章林
陕西省
王 婧 安帅洁 白晓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王 平
司法部
2024年5月29日
(责任编辑:王晓鸥) |